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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you

中年互联网混子,现居苏州,曾经技术型宅男一个,
爱好吃,爱好睡,体制外,爱岗敬业,
遵纪守法,头发短,见识短,伪Geek,毫无城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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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转载]百度最近有点烦

2006-9-5 / 0 评论 / 1221 阅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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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最后更新于 2006-9-5,已超过半年没有更新,若内容或图片失效,请留言反馈。

最近一段时间,关于百度的各种消息可谓是层出不穷。
  7月13日,百度首次风风光光地举行“百度世界大会”,同日发布百度空间。然而更吸引人眼球的是百度大会开始前几天的裁员事件,整个企业软件事业部被裁撤。
  其实,这个部门是我目前唯一接触过的百度的部门,他们主要做的是一套名为“竞争情报分析系统”的软件,几年前曾经到我公司来推销,正好由我负责协助他们进行软件安装。当然,安装的过程让我发现这和普通软件安装是多么不同-先格式化硬盘,再装了N小时的Linux系统,然后安装他们的爬虫程序,最后是Web端的系统,其原理我大概也明白,就是根据给定的关键字自动去竞争对手的网站搜索有价值的信息,我当时就有个疑问,为什么不去用搜索引擎直接去进行站内搜索,虽然时间可能会慢一些,但是效果应该差不多。我们公司试用了一段时间,发现每天收集的内容倒是不少,但是太多太杂,分拣出有价值的信息需要不少人力去完成,作用不是很明显,因此也就没有采购这个软件。后来百度推出了“邮件新闻订阅”和“RSS新闻订阅”,实际上也可以完成几乎相同的功能,而且是免费的。
  或许是因为这个部门的盈利相对来说比较少,于是7月10日这一天,在全国拥有数十名员工的百度企业软件事业部被全部“清洗”,仅有极少数员工被内部转岗(约20人)或暂时留下进行ES业务的善后工作。
  更令人质疑的是,整个裁员过程显得相当粗暴和突然,很多员工事先并不知情,7月10日下午召开会议后,被裁员工就被告知邮箱等帐号将会被注销,其间员工4个小时的时间来办理交接手续,将笔记本、门卡等物品交还公司,下班前必须离开公司。据称,百度对于辞退员工的赔偿方案偏低,辞退员工“损失期权达千万”,并且离职1年内不得进入竞争对手的公司工作。
  百度的这种做法是否符合《劳动法》规定呢?“公司因节省成本或转型进行的裁员,必须提前30天向员工提出。”有媒体援引知名互联网法律专家于国富律师的话评论说,“这种情况下,百度应该提前30天通知员工,在几个小时内将一个部门几乎所有的员工裁掉,显然不符合《劳动法》的规定。百度所支付的‘N+1’赔偿金方案并无不妥之处,但如果被裁员工对赔偿金不满意,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要求,如胜诉则可得到(N+1)×125%的赔偿。”
  更有意思的是,昨天自称“百度被裁员工”者在“向百度追债博客”上曝光的一段百度裁员录音让几天前发生的“百度闪电裁员”事件更加扑朔迷离。该人在其博客上声称,会动用法律武器让百度“把工资给我结算清楚”。该人士所提供了一段“百度裁员录音”显示,被指为“百度人力资源部门相关人士”的人在通知他“工作没有得到领导满意”时,声称将以月薪600元的待遇标准将他调动到技术支持部门,并要求他在相关的协议上签字,否则公司将无法安排合理的职位。而在此之前,该人士自称月薪为7000元。
  裁员门还没过,竟然又来了一个录音门,昨天又出了一个抄袭门,就是百度CTO刘建国对记者说,其实百度也被Google抄袭了,“我们有新窗口打开功能他们没有,他们后来也学习了。从这个意义讲,他们也是抄袭。”
  这位刘建国同学实在是太可爱了,看来我也要把我网站所有的“target=_blank”属性都去掉了,免得也落下一个“抄袭百度”的罪名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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