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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佳宜这个名字,小说看了X遍,讲座听了Y遍,电影再听N遍,虽然素未谋面,但熟得跟住在隔壁的姑娘一样。多好,这一生都有一个人这样念着你的名字,自己念不够,还要拿着大喇叭念给全世界听,生怕别人不知道,“沈佳宜,我喜欢你!”
九把刀已经32岁了。沈佳宜也已经嫁作人妇六年。我觉得他未必对沈佳宜再有什么波澜,只是强调自己喜欢沈佳宜已经成为一种习惯。一句话,从17岁开始说了15年,就算那句话是“我是猪”也能催眠到脑海里深信不疑。当这种催眠变成习惯,“沈佳宜”不再是一个人,而是一个信念──每天早上睁开眼睛有了理由,努力有了方向,人生有了意义。不管何时何地,那三个字像一句咒语,在心底念着就会浑身充满力气。就像高中时足球队的男生,把喜欢的女生名字缩写绣在球服后面,背在身上迎着风发足狂奔,好像从此可以所向披靡。
“喜欢对的人,身上会发光噢。”
谁都发过光的吧。哪怕现在变老了,发福了,神情麻木了,没有梦想了,但一想到多年前发过光的自己,还是会傻傻地就露出会心微笑吧。所以你未必是来看九把刀的故事,你不过是穿过这个黑暗的电影院去找曾经的自己。哪怕故事已经烂熟,旁白仍像小说,高中毕业之后的部分拍得泄气,你还是在九把刀拜托大家看过不要剧透的最后十分钟,眼泪像爆水管一样飙出来,周围响起了擤鼻涕的声音。
我喜欢拍青春片的人。他们都因为记忆太好,又不甘心只用回忆抵抗余生,于是为自己造了一架时光机,重演,定格,铁证如山。每当青春的乡愁又犯病时,拿出来看一次便是解药。
九把刀做到了。
而我,一想到还没有拍到那样一部电影,又好像全身加满了动力。[转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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